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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
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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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机构 |
咸阳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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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时间 |
周一到周五,上午8:30—12:00 下午3:00—6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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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 |
渭阳西路59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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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029-335727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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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概述 |
确定建筑物的功能、风格、高度、退线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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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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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规范 |
《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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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条件 |
1、申请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,私人建房申请者为个人; 2、有效的项目批准、核准、备案文件; 3、所提供的图件符合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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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 |
1)建设单位的申请书; 2)出示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原件,提供复印件1份,仅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,提供申请书1份; 3)出示拟建用地的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或权属证明,或者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选址意见书及附图,国土管理部门的拍卖土地的中标通知书的原件,提供复印件1份;改造、扩建或加层项目,还需出示完整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,提供复印件一份。 4)提供1:1000现势性地形图1份(用铅笔画出拟建项目的用地范围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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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 |
1、由建设单位报送申请和图件。 2、收件窗口对符合报建要求的发给申请材料接收凭证,所报项目进入技术服务环节;需补正材料的,当场或五日内发给补正材料通知书。 3、科室预审,主管领导签字或提交局业务例会研究。 4、符合条件的,发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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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 |
15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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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不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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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服务 |
029-335727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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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电话 |
029-33571113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