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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
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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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机构 |
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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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时间 |
法定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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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点 |
咸阳市沈兴南路3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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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029-335739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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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概况 |
经营、加工和利用合法木材(竹材)及制品的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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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、《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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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规范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四条、 《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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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条件 |
(1)具有合法来源的木材(竹子)及制品来源(仅限于经营加工本省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计划内采伐的林木、农民房前屋后采伐的零星树木、外省调进材或进口材);(2)固定经营场所及相应的流动资金(其中自有资金应占总额的50%);(3)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;(4)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,法规和政策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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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材料 |
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填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,明确木材主要来源,经营性质、范围和经营方式等内容,提交申请报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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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 |
经营加工单位(个人)向所在县市区提出申请、填写申请表和提交申请报告;年经营加工木材(含竹材)折原木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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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 |
20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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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待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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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服务 |
029-335739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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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电话 |
029-33572430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