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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
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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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机构 |
市林业局动管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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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时间 |
正常工作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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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点 |
咸阳市沈兴南路3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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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029-335766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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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概况 |
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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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依据 |
《陕西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>办法》和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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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规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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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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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材料 |
(一)填写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》一式五份,由所在县、市林业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; (二)提交拟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饲养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(三)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、饲养场法人的身份证明及照片5份 2、饲养场场地证明 3、饲养场资金证明 4、饲养场拟聘任的兽医师资格证书 5、饲养场场地的平面示意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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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 |
申请者按申办报件要求打印申请报告,报所在县林业局,县林业局进行初审,经实地考察,同意后,报市林业局,经实地考察,审核同意后,报省林业厅审批或审核。省林业厅组织专家实地考察、评审,经审核同意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饲养场,下文批复;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饲养场,报国家林业局审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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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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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林业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林护字(1992)72号文件,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工本费10元;资源管理费按成交额5%向供货方收取;需要特许猎捕野生种源的,按该物种的规定标准收取资源管理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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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服务 |
029-335766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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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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