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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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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换领降低准驾车型驾驶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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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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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阳市车辆管理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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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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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至周五 上午9:00-下午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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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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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阳市车辆管理所大厅7号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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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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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9-33121606 029-331216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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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概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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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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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第《91号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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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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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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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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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人;
2、年龄达到70周岁,持有准驾车型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;
3、申请人自愿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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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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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;
2、机动车驾驶证;
3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;
4、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提交第1、2项规定的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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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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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;
2、提交上述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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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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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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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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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本费10元;收费依据:陕价发[2005]4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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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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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9-33121606 029-331216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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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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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9-335560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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