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事项名称
|
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
|
|
受理机构
|
固定资产投资科、工业高技术科、交通能源科、社会发展科、农村经济科、经济贸易科
|
|
办公时间
|
正常工作日
|
|
办理地点
|
咸阳市渭阳西路65号市发改委
|
|
联系方式
|
33313435、33313711、33313697、33313698、33313691、33343145
|
|
内容概述
|
|
|
政策依据
|
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[2004]20号)、《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》(陕政发[2004]50号)、《省预算内非经营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经省政府同意,陕发改发[2005]295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07]64号)和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陕政办发[2008]1号)。
|
|
标准规范
|
|
|
申办条件
|
1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;
2、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方向;
3、符合发展建设规划、土地、环保和节能等政策;
4、国家和省上设立专项的从其规定。
|
|
申报材料
|
1、县市区计划局、市级部门呈报文件;
2、《项目建议书》;
3、附件:
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、行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复印件;
②党委、政府决定、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件;
③其它需要申报的资料。
|
|
办事流程
|
申请人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,属于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的,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;属于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,由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。
|
|
办理时限
|
20工作日(不含项目评估时间)
|
|
收费标准
|
|
|
咨询服务
|
33313435、33313711、33313697、33313698、33313691、33343145
|
|
投诉电话
|
33313687
|
